为广电总局规范网络用语点赞

  中国的象形文字是世界上最美也是生命力最强的文字之一,在中华民族历史发展过程中发挥着巨大作用,对中华民族心理构建、文化认同以及民族向心力和凝聚力的形成具有不可取代的价值和意义。不容置疑,历史更迭、时光流变中,中华民族的语言和文字需要与时俱进地演变和创新,否则会因僵化垂死、缺乏活力而落伍于时代,但是不论怎么演变也不管如何创新,华夏民族语言文字原有的韵味和魅力不能丢,丢了就是数典而忘祖,丢了就是前辈先贤的不肖子孙。一个民族的语言和文字深受其民族精神的影响,是其民族精神的表达和体现,甚至由其民族精神所决定,而民族精神常常具有一脉相承的稳定性,因此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通常也就具有某些约定俗成的内涵和范式,不管世事如何变幻、时光如何沧桑,甚至历经不堪回首的苦痛和磨难,承载着民族精神的语言文字不会变!孙大圣七十二般变化,变来变去还是那个本领高强、聪明伶俐的“美猴王”,如果成了凶神恶煞的“牛魔王”或呆头呆脑的“猪八戒”,那就可悲了。

  语言文字也是如此。一个民族的语言文字可以有不失韵味地变革和无伤大雅地改进,但是为了标新立异、盲目跟风而丧失民族韵味和特色,那就仿佛一个人为了追赶时髦而丧失了自我一样,是得不偿失的。

  国家广电总局对网络语言的使用场合和方式进行规范和限制的做法是值得肯定和支持的。网络语言晦涩难懂,不符合汉语语法,有生搬硬造之嫌,不但不是对语言文字的创新和改进,反而破坏了汉语言文字原汁原味的纯洁性和规范性,要求各类广播电视节目禁用网络语言是必要之举更是当务之急,手之足之、舞之蹈之尚恐不及,又何来批评之声?!

  作者:刘星军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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