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踏消防烈士头像的行为不能容忍

  作者:郭喜林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两年前的萧山瓜沥大火中,三名消防战士英勇牺牲后被追认为烈士。前天,有几个年轻人在纪念他们的铜像前留影,可是——脚踩消防烈士铜像头顶拍照。昨天,不少杭州人的朋友圈被一张照片刷屏了,点开看过后,很多人愤怒地表示,要“人肉”这四个20岁左右的小年轻。战友看到照片后难过落泪,网友纷纷予以谴责,当地警方已介入调查。(人民网10月6日)

  那些为了国家和人民利益而英勇牺牲的消防烈士,是值得全国人民永远怀念的,任何人都不能侮辱烈士的人格与尊严。对于消防烈士的陵墓必须依法予以保护,对于有意侮辱烈士人格与尊严的行为,必须依法严惩。

  他们年轻并不是侮辱消防烈士的理由,他们被网友愤怒和人肉搜索,完全是咎由自取。这样的人不仅是没教养,这样的人不仅是道德败坏,而是严重践踏了中华民族的道德底线,严重践踏了烈士的人格与尊严。他们的违法行为是不能容忍的,当地公安部门应当加大查处力度,必须让违法者受到法律惩罚。

  这种不文明行为不仅是对3名消防烈士人格与尊严的侮辱,而且给广大消防官兵造成了极大的心灵与精神伤害,已经触犯了法律。众所周知,革命烈士是人民英雄,是受人尊敬和学习的楷模。因此,我们每个国人都应当用自己的实际行动去保护烈士依法享有的人格与尊严;因此,当地政府应当不惜一切代价依法保护烈士的陵墓和铜像不遭受任何人的侮辱与破坏。

  如果我们这么多活着的人连烈士的陵墓与铜像都保护不了,那是我们的耻辱;如果我们面对这4个蓄意侮辱消防烈士的人心慈手软,那三名消防烈士在九泉之下又如何能够得到安宁?如果让那4名践踏消防烈士人格与尊严的人逍遥法外,我们又怎么向广大消防官兵和烈士家属交代?如果我们面对这种不文明和违法行为不依法严惩,我们何时能让依法治国的基本国策得到全面贯彻落实?

  可以说,那些为国捐躯的烈士都必将成为中国永远的历史;可以说,对于烈士们为国为民的无私奉献精神,我们每个人都有责任与义务继承和发扬;可以说,当烈士们的事迹真正成为久远的历史一页时,我们应当为自己的继承行动感到骄傲与自豪;可以说,如果我们没有依法尽到保护烈士陵墓和铜像不受破坏和侮辱的责任与义务,我们将会成为历史的罪人。

  众所周知,历史是人民创造的;众所周知,历史又需要得到人民的依法保护。古人云:“以铜为镜,可以正衣冠;以史为镜,可以知兴替,以人为镜,可以明是非。”而且,这些消防烈士他们生前也是人民的一员。他们虽然牺牲了,但他们永远是人民的好儿子。所以,我们没有理由不让他们成为教育后人奋发向上的历史;所以,我们对于那些故意践踏烈士人格与尊严的行为是不能原谅的;所以,当地公安部门必须以高度的责任心与使命感,尽快将违法分子捉拿归案;所以,当地政府应当依法尽到保护责任与义务,决不允许类似的事件再次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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