药驾猛于虎 监管应跟上

  作者:毕文章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25日7:30,在白鹭洲外国语中学门口,一辆公交车撞弯了路边的路灯杆,致使车上4名乘客受了轻微伤。经了解,公交司机因为鼻炎发作,吃了感冒药以后仍然坚持开车,导致发生了事故。(4月26日《海西晨报》)

  很多人都知道“酒驾”的危害,令人遗憾的是,还有很多人并不知道“药驾”的危险。公交司机要是掌握“药驾”比“酒驾”还可怕的知识,就不会继续开车,就不会发生事故。这样的教训太深刻了,所有的司机都应该认真吸取。

  很多服用了感冒药的车主在驾车时昏昏欲睡,注意力很难集中,甚至出现了头晕眼花等症状,给行车安全带来了不少隐患。从药理学角度看,这些药物对神经系统的影响程度超过酒精。有关调查表明:口服抗抑郁药和镇静剂的人,事故发生率高达97%;服用抗过敏药,如扑尔敏等抗组胺药的为72%。而“酒驾”的事故率则为87%。由此可见,“药驾”的危害不容小觑。

  尽管“药驾”带来的危险屡次发生,然而市民却少有“吃药不开车”的概念。目前,我国法律只有服用国家管制的精神药品或麻醉药品不得驾车的规定,缺乏对“药驾”的明确规定。交通法规中也没有具体的处罚措施,也没有科学有效的检测方法和标准对“药驾”司机进行检测。因此,导致“药驾”成了“真空地段”,根本就没人管。

  在我看来,相关部门应该立即制定强制性法规,要求制药厂家必须将不同的药物分成不同的“驾驶等级”。针对“药驾”的监管尚处于空白,有关部门应尽快补充完善关于“药驾”的监管和处罚条款,尽快出台对“药驾”的检测方法和判定标准,对明知服用违禁药品仍驾驶的人员,应该依法严惩,以儆效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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