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年替亡父还债40万该让谁脸红?

男子10年替亡父还债40万:不能让老父留下污点

  作者:侯文学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我凭良心还债,绝不能让父亲的信誉受损。”这是内蒙古鄂尔多斯市达拉特旗牧民刘巴彦尔对债权人的一句承诺。经过10年辛苦劳动,他终于还清了父亲留下的40万元债务。今年1月,他荣登“中国好人榜”。(见2015年8月23日中青在线-中国青年报)

  刘巴彦尔替父还债值得赞扬,就在于他还债的态度是明确而又坚决的。1994年,刘巴彦尔的父亲为改善家庭生活,借债10万元购买了运煤车,开始“养车”生涯。虽然苦心经营却未见效益,反而欠下近30万元债务。生意遇挫,再加上背负巨债,父亲2003年郁郁而终。父亲遗体刚刚火化,债主们就接踵而至。面对摆在眼前的巨额债务,刘巴彦尔没有选择逃避,他明确表示:“父亲的债务我一定要还!”起初,有人对他说:“欠条又不是你刘巴彦尔写的,你还啥?”而他却认死理:“我一定不能让老父亲身后留下被人戳点的地方。况且,父亲当初欠债也都是想为我们创家业。”

  刘巴彦尔替父还债值得赞扬,还在于他凭良心还债。父亲生前借的钱有许多是乡亲和亲朋好友,债务中近一半没有借条。2007年5月,曾经有人上门来索债,开口就是2万元,却拿不出任何凭据。有朋友劝他说,“这样的讨债无凭无据,有可能是骗局,完全可以不理”。但他却坚定地说,“这笔债务我有印象。我凭着良心还债,为的是维护父亲的信誉。”就这样,他硬是想尽办法,将这2万元还上。刘巴彦尔偿还的类似债务,还有多笔。

  刘巴彦尔替父还债值得赞扬,更在于他是靠自己的辛苦劳动和全家省吃俭用。他是一位只有小学文化的蒙古族普通牧民,没有任何技能,还在能力很差。但10年来,他和妻子在种地、养羊之余,还养过鱼、养过猪、卖过鸡蛋。只要能挣钱的活儿,再辛苦,都卖力去干。只要手上有些钱,就会想着尽快去偿还一些债务。为了还债,全家人个个省吃俭用,家里10年没添过一件新家具,他自己也没买过一身新衣服,穿的都是亲戚朋友们送的。村里的其他人家都陆陆续续住进了砖瓦房,他家还住在破旧的土坯房里。

  时下,不讲信用、欠债不还的现象已成为一种社会问题。媒体时常披露,有的乡镇干部和村官以公务接待为名,到百姓办的小餐馆吃吃喝喝,只写欠条不交现金,日积月累,生生把一个餐馆给吃黄了,老板登门要账,往往遭遇“新官不理旧账”的无奈;企业之间不履行合同,欠账不还的更为普遍。据前些年有关统计资料显示,全国每年签订的经济合同大约4亿份,履行率只有百分之五十。至于目前社会上各类融资公司、投资公司许诺给投资人百分之十几甚至百分之二十回报率,结果兑不了现,甚至卷款跑路的现象,不仅是不讲信誉,而且属于诈骗犯罪了。上述这些基层干部、企业法人代表和“融资人”,与刘巴彦尔替父还债的诚实守信行为比较起来,难道不应该脸红吗?

  “信义值千金”。刘巴彦尔深知这个道理,所以才有替父还债的仗义之举。要建设诚信社会,显然需要强化教育引导,需要树立刘巴彦尔这样的榜样,还需要加大监管和处罚失信者的力度。只有这样,才能打造以法治和诚信为根基的健康市场环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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