培养孩子自立能力绝不是放任自流

  作者:周卫军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刚

  周六,镇中学12岁的初一学生林某趁着离家不远的完小守校人员不备,偷偷进入该校一老师的房间,除了上网游戏之外,竟然还在房内随地大小便。经调查证实之后,学校通知了林某的家长,这时才知道原来林某的父母都在广东务工,只留下其一人在家,没有安排任何人监护。而他的父亲还振振有词地说,这是为了培养其自理、自立、自强的能力。

  留守儿童的教育是当前农村中小学普遍存在的一个令老师们极为头疼的问题。然而,比留守儿童的自闭、任性、难管更为严重的却还是家长们的自以为是——对孩子教育的冷漠放纵,对学校教育的极不配合,这才是真正影响孩子健康茁壮成长的“病虫害”。

  “养不教,父之过。”作为父母,既然生下了孩子,就应完成抚养的义务,更要尽到教育的责任。当然,如何教育孩子,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价值观,教会他们自理自立所必须的学识修养,培养他们立足社会、实现自我价值的能力?不同的家长和老师,自然各自都有不同的见解和方法。

  孩子就如一棵小苗,在不同的环境中自有一番不同的际遇,有可能在石缝中长成歪脖子树,也有可能在阴暗潮湿中弱不禁风、难以出头。还有一种比方,两棵小苗,生长在土壤、光照、水分等自然环境几乎完全相同的情况下,只是一棵无人照管,任其自由自在成长,一棵则有人照料——松土、浇水,除虫、施肥、剪枝,其成长成才的速度,想必也不用笔者赘言。

  中小学生作为未成年人,社会阅历缺乏,自我生存能力尚待学习掌握,思想道德品质更未成熟,抵制外来物质、精神诱惑的自制力差,所以,这时的他们最需要父母、老师的正确教育和引导,否则极易误入歧途。而如前文所述林某,父母的教育观念就是放任自流,任其自生自灭,且还要美其名曰“为了培养其自理、自立、自强的能力”,既如此,老师又怎能对其进行必要的管教和约束?因为那样必然就会与其父母的教育理念产生冲突,反而会被认为将制约孩子的“自由”成长!

  其实,孩子的自理自立能力、自尊自强品质的形成,绝不是靠放任自流、自生自灭得来的。作为父母,应当学会正确的教育方法,把握适当的教育原则与尺度,爱而不溺爱,引导而不代劳,管教而不虐待,自由而不放纵,不让孩子在烦恼时无处倾诉,在快乐时无人分享,在需要帮助时孤独无助……惟如此,孩子的自理自立才不是肆意妄为、任性放纵,自尊自强才不是孤僻傲慢不合群,他们才能拥有健全的人格,正确的人生观和价值观,才能拥有灿烂的未来人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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