临泉5名青少年溺亡,该向谁追责?

  作者:朱波 稿源:三尺巷 编辑:王小蒙

  7月31日下午2点38分,安徽省临泉县陶老乡派出所接到群众报案:祝营村一正在施工的取土坑有青少年溺水。派出所干警、卫生救 护人员赶赴现场,5名青少年经紧急抢救无效死亡。发生一起溺水事件,5名青少年溺亡。(8月2日 人民网-安徽频道)

  看了这则不幸消息,实在令人痛心。暑假已经过去一大半时间了,在没有任何迹象、家长毫不准备的情形下,一瞬间,5条鲜活生命就这样过早的夭折了,给5个家庭带来巨大的精神伤害和无法弥补的损失。事实上,每当盛夏来临,对溺水事件媒体都不厌其烦地进行报道,一次次地为人们敲响安全警钟。可尽管如此,类似的悲剧还是一次又一次地上演。

  农村中小学生暑假期间,人身安全基本处于“放羊状态”,社会上无人管,学校、老师管不到,父母在外打工管不了,爷奶又要劳作无暇顾及,加上年幼的孩子缺少一些必须的安全意识,所以孩子的暑期管理就出现了脱节现象。

  孩子溺水事故等时刻威胁着学生暑期的人身安全。因此,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首先要从已经发生的学生溺水死亡事件中,吸取临泉县“7.31溺水死亡事件”的沉痛教训,从讲政治、保稳定、促发展的大局出发,牢固树立“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的思想。同时,要以通过构建“社会、家庭、学校”携手共管的全社会安全教育网络,学校老师切实加强与家长、社区和有关部门的联系,组织和动员全社会都来关心中小学生的生命安全,预防暑假学生溺水死亡事故的发生。另外,还要建立健全有关部门、学校、家长和中小学生参与、各负其责的防范工作机制,加大宣传力度,教育广大中小学生珍爱生命,远离危险。

  笔者在此特别提醒广大家长,不仅要给孩子树立牢固的安全意识,还要给孩子培养正确的应急观念,因为从未成年人溺水死亡事件来看,往往都是2至3人以上的群死事件。夏日炎炎,酷暑难熬,通常都是几个孩子一起去游泳,当其中一个孩子发生危险时,其他的孩子试图营救,结果不该发生的群死事故,就这样发生了。

  从道德范畴来说,孩子们应该见义勇为,但从实际情况来看,孩子们不具备一对一营救同龄人的能力,特别是溺水者在挣扎过程中带来的威胁远比正常情况下更大,所以,作家长的必须告诉孩子们,遇险时,第一时间不是盲目下水救人,而是立即向附近的大人们发出寻求帮助的信号,即使水性再好的未成年人,也不可以盲目地入水救人。唯有如此,才能杜绝群死事故的发生,还孩子一个安全、快乐、健康的暑期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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